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北京新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文号为发改基础【2014】2614号。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经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授权负责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实施和管理工作。项目招标人/业主单位为: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国家资本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北京新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文号为发改基础【2014】2614号。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国家资本金及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1-194050120133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除冰液处理及再生工艺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除冰液处理及再生工艺设备 | 1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2.2资质要求:
2.2.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2.2 投标人应获得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函(飞机除冰防冰液),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批准函的复印件。
2.3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中国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4投标人在投标前需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公示。
2.5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有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已公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6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且投标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的相关规定。
2.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8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并依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提供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7-0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7-09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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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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