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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兵团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12-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FW-[2021]188

项目名称:兵团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兵团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2.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范围);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3个月以上的财务报表);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⑤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⑥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二) 限制条款①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约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3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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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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