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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团体意外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12-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UHO2021-SZD1039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团体意外险项目

预算金额:243.5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3.5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为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切身利益,采购人拟从2022年1月24日起,继续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相关保险,标准为2700元/人/年。保障范围为团体意外险(人身伤亡、意外医疗、住院津贴),重大疾病险(45种),疾病、门诊险。按照大队编制902人(16周岁-65周岁)计算,约需经费243.54万元。下一步如新增加队员,将分别按照上述标准予以购买。

  • 技术服务要求

项目清单

险种

保险责任

★保额

备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

人身伤亡限额

60万

扩展承保保险人作为消防员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的保险责任;扩展24小时。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6万

合理的、必要地医疗费用100%赔付,且自费医疗部分不超过40%保额。

每人住院津贴

200元/天

0免赔

重大疾病

重疾(45种)

30万

续保人员:无等待期,新增人员:30天等待期。

疾病、门诊

附加疾病身故

30万

30天等待期。

附加疾病住院

10万

无等待期,保单生效前发生的疾病除外。合理的、必要的医疗费用100%赔付,且自费医疗部分不超过40%保额。

附加住院津贴

200元/天

无等待期,保单生效前发生的疾病除外,无免赔。

附加门(急)诊

6000元

无免赔,无等待。

★保费:不得高于人民币2700元/每人/年(可随时将投保人更替)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总公司投标,则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支机构投标,则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的数额(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9).投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至 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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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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