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19年7月1日至 2019年7月3日,售卖比选文件,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之日,参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比选失败。现对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19年业务展厅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购买比选文件的时间进行顺延,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
本项目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19年业务展厅设计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比选代理机构编号:08-11-04D-2019-D-D08318C01)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19年业务展厅设计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6.4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1.3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1.4 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
1.5 比选范围:本项目展厅占地约320平米,提供项目整体策划、项目文本、展示设计方案及展示内容展陈设计、室内软硬装等全套方案。
具体包括:
(1)根据展示要求,在充分理解展览主题的基础上,深入对项目进行整体策划构思;并结合其专业资源,提供有充分可执行性的方案为项目服务。
(2)针对项目编制展厅空间设计方案(1套)、空间场地规划方案(1套)、并安排有科技行业服务经验背景的专业工种对方案细项进行逐一落实,在计划时间内定期交付成果,具体包括:
(1)提供整体的空间效果图;
(2)现场空间设计施工图、强弱点电位分布图、硬件设备配置图;
(3)项目展厅建设具体造价、具体材料清单及价格,工程量清单。
1.6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选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 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单位。 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复印件;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表。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 案例要求:参选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展厅设计类的的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订单的关键页复印件,否则一律不认可)
2.7 参选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最近三年产品有重大质量问题的;
初步方案讲解:参选单位须按要求进行25分钟的方案讲解,其中20分钟的初步方案讲解,评委提问5分钟。
3 项目报名与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4日9:00时至2019年7月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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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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