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董周乡乡政府所在地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鲁山县董周乡乡政府所在地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ZC2021-Bg111
2、项目名称:鲁山县董周乡乡政府所在地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243251.00 元
最高限价:6243251.00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鲁山县董周乡乡政府所在地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 6243251.00 | 6243251.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内容:包含新建文化广场一处、新建游园、沿路铺设透水砖人行道,、新建公厕一处等;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5.3、项目地点:鲁山县董周乡
5.4、质量目标:合格
5.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6、施工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伴随整个合同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1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1.5所有标段均需提供开标时间前10天内查询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1.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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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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