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采购项目编号:SLZC2021-12-48-H16
2 、采购项目名称:石龙区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1231900元
最高限价:12319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石龙区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 1231900.00 | 12319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警用专业无人机、视频监控网校时服务器、电子物证现场取证勘查设备、电子物证手机取证塔系统、手持式可视化生物痕迹发现仪、手写信息数字化采集及识别系统。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如申请人符合此项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可不提供,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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