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房地产评估和资产评估采购项目(补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0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房地产评估和资产评估采购项目(补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2021-10-28 至 2021-11-04
撰写单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房地产评估和资产评估采购项目(补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房地产评估和资产评估采购项目(补充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32-00384
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房地产评估和资产评估采购项目(补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5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组  昆明湖街道办事处一分组、高花街道办事处昆明湖办事处管辖范围(三环东、沧海路南地区)、高花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一、项目需求: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房地产评估和资产评估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服务人员具有相应行业能力。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服务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合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具体工作,需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5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二组  昆明湖街道办事处二分组、新民屯街道办事处昆明湖办事处管辖范围(三环东、沧海路北地区)、新民屯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一、项目需求: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房地产评估和资产评估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服务人员具有相应行业能力。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服务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合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具体工作,需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5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四组  翟家街道办事处一分组、长滩街道办事处翟家办事处管辖范围(沈辽路南、浑河六街东地区)、长滩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一、项目需求: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房地产评估和资产评估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服务人员具有相应行业能力。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服务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合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具体工作,需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房地产估价备案等级三级及以上和完成土地估价备案。 2.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 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房地产估价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10时00分至2021年11月0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