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采购的2019年生产用部分原料炼钢生铁进行公开竞价公告,在1月8日发布的公告基础上,对报名提供的资质材料要求进行了部分修改,以此次发布为准;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1.招标编号:AB2019 XXXXXXXX 2.项目名称:鞍钢股份原燃料采购中心2019年生产用废钢(外购) 3.项目内容及分类(具体料型、规格尺寸见招标方案)
4.质量要求 4.1对于单件表面有锈蚀的废钢,其单表面附着的铁锈厚度不大于单件厚度的10%。 4.2废钢中禁止混有铁合金、有害物和夹杂物。 4.3废钢中禁止混有封闭物和半封闭物。 4.3废钢中禁止混有易燃易爆物品。 4.4废钢中禁止混有泥块、水泥、砂石、油污及珐琅等。 4.5废钢中禁止混有放射性废物。 5.采购周期 依据采购方生产实际需要,每月分批次采购。 6.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6.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6.1.2企业类型为流通企业(不指定生产厂家),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6.1.3要求提供近两年(自然年)的钢铁企业废钢供货业绩,包括合同原件(验证后返还)、复印件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6.1.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齐全且真实、有效,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复印件由受理单位留存,具体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6.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6.2.2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6.2.3提供近两年(自然年)钢铁企业废钢供货业绩凭证,包括合同原件(验证后返还)、复印件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6.2.4提供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及装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所提供产品相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6.2.5准入条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7.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资质材料评审合格准入后方可投标。(还需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鞍钢电商平台http://eb.ansteel.cn注册)。 8.投标人报名规定 8.1本公告为2019年度废钢多次采购的统一公告,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于 8.2定期组织审核,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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