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1/18-ZB-2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惠州惠阳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先行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2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1/18-ZB-2301 | 惠阳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先行示范项目(1.2MW)EPC总承包 | 光伏设计及优化、惠阳区政府大楼和行政服务中心先行示范项目约1.2MW 设备采购(含光伏组件、逆变器、低压并网柜等设备的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实验、检测(包含土建、结构、电气、热控等所有专业施工前、后及试运期内)、配合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惠阳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先行示范项目(1.2MW)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 取得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9 11:23到2021-12-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09 11:23到2021-12-16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