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百三十四批招标(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润滑油净化装置、润滑油输送泵设备、压力容器设备)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202112080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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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QD-NYGC-0000-1-0449-1/1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润滑油净化装置、润滑油输送泵设备 | 工程概况:中国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160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6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2台试验机组和2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座300MW级F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460MW; (2)预留1座400MW级G/H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400MW级G/H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级G/H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润滑油净化装置、润滑油输送泵设备,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
2021-QD-NYGC-0000-1-0449-1/2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压力容器设备 | 工程概况:中国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160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6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2台试验机组和2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座300MW级F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460MW; (2)预留1座400MW级G/H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400MW级G/H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级G/H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压力容器设备,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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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润滑油净化装置、润滑油输送泵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国产品牌产品或者进口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11月-2021年11月)具有至少1个电站润滑油净化装置供货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和已投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确认的设备移交证明或发票等能证明本设备投产交付的材料均可))。 |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压力容器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国产品牌产品或者进口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11月-2021年11月)具有至少1个电站压力容器设备供货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和已投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确认的设备移交证明或发票等能证明本设备投产交付的材料均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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