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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矿井开采顺序调整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05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矿井开采顺序调整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NM-ZCFW-170706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对灵东矿井开采顺序调整进行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进行设计。
2.3质量标准:设计内容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规定。
2.4服务周期:初步设计:合同签订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个工作日完成。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有煤炭行业设计、煤炭工程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评估甲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具有10年内完成类似矿井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业绩(2014年至2016年,提供每年至少一份合同和竣工验收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部分不得涂改和遮挡,否则视为没有业绩)。
3.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4.1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煤炭行业设计、煤炭工程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评估甲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4.2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评标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原件电子版彩色扫描件一套)
五、有意向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774(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2017711(下午17:00截至),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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