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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霞浦核电项目施工供电工程110kV组合电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7-05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施工供电工程110kV组合电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负责对华能霞浦核电项目施工供电工程110kV组合电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1.1福建霞浦核电项目厂址位于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东冲半岛东北方向的离岛—长表岛。坐落于霞浦县城东南方位约15km处,与宁德市(厂址西南方位)的直线距离约59km,与福建宁德核电厂(厂址东北方位)的直线距离约30km。
1.2华能霞浦核电工程规划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1台60万千瓦级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和2台60万千瓦级快中子反应堆机组。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
2.1本标段设备采购包含电缆出线间隔2组(含断路器2台)、主变电缆进线及母线设备间隔2组、母线内桥间隔1组(含断路器1台),具体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2交通、运输:变电站施工现场地面交货,厂家负责卸货,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
3.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如无相应证书,请出具相关证明。
3.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ISO9000及以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和目前正在执行合同的情况,近五年(2012 年 1 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6个类似项目组合电器设备的国内安全投运业绩。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7月05日9:00起至2017年07月11日17:00止,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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