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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社保费批量划扣、他行社保待遇支付服务项目(重招)(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0FG05021)招标公告
2017-07-05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社保费批量划扣、他行社保待遇支付服务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100324-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社保费批量划扣、他行社保待遇支付服务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服务期

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社保费批量划扣、他行社保待遇支付服务

1个周期(即12个月),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是广州地区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单位;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06日 至 2017年07月2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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