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GY)001827
项目编号: NXZHZC-2021-035
项目名称: 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西吉县2020年-2021年度文化大院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126594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6594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西吉县2020年-2021年度文化大院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其他电源设备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126594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26594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保证金缴纳凭证; (4)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1-15 08:30:00 至 2021-11-19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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