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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2021年渠道类及管理类系统测试项目项目公告
2021-12-14

本项目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2021年渠道类及管理类系统测试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由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0747-2161SCCZC478/NXY-CG-20211126084。

1.2项目名称: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2021年渠道类及管理类系统测试项目(第二次)。

1.3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1年至2022年系统测试服务(包括软件功能测试及性能测试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4履约时效及合同期限:本项目实施周期为15个月,合同生效日之日起开始实施。

1.5实施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4号楼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场所。

1.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2.42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无效响应。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清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截图。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6资质证书要求:无。

2.7产品资质证书要求:无。

2.8原厂商说明函或授权函要求:无。

2.9同类项目案例:无。

2.10团队人员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1年1214日至2021年1219日,8:3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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