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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议价资格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LXD2101GZFC1118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议价资格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议价资格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服务期限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人民币10万元/年

两年2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注: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需求。

2、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2.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未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海珠区网络服装产品监督抽查项目(重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至 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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