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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1-12-14

平山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省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山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平山县

2.3 建设内容:建设县级数据服务及展示中心1项、购置固定观测试验站1批(其中检验检测设备1套,物联网监测设备2套),开发农业绿色发展固定观测数据平台1套、农情遥感业务化监测平台1套(含1年遥感监测服务)。

2.4 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

2.5 交货地点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2.6 招标范围:建设县级数据服务及展示中心1项、购置固定观测试验站1批(其中观测站检验检测设备1批,观测站物联网监测设备1批),开发农业绿色发展固定观测数据平台1套、农情遥感监测平台1套(含1年遥感监测服务)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 企业财务状况报告: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社保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其中缴纳税收须提供近半年的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近半年的相关材料,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时间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5 00:002021-12-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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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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