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CGDL-ZC2021-14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延川县税务局文安驿分局青年干部教育基地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6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8833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延川县税务局文安驿分局青年干部教育基地改造项目,1项,采购预算:1610000元,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延川县税务局文安驿分局青年干部教育基地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国家税务总局延川县税务局文安驿分局青年干部教育基地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2022-1-7 00:00:00 至 2022-2-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3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缴税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3.9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10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1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至 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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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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