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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安全警示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12-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FPAJ-G3041

项目名称:安全警示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26249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26249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范围:安全警示室的室内改造,包含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 项目概况

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2月28日(计划工期,具体施工时间以后期签订合同为准)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按照军队供应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报价。10.报价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1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外省市建筑业企业须办理进京施工备案且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可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报价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2.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谈判文件。1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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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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