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1-444
项目名称:2022年鼓楼区企业服务质效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指标及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磋商保证金 |
1 | 2022年鼓楼区企业服务质效提升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00000 | 2000 |
报价方式 | 人民币报价。 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报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C、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2)报价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报价人须提供财务报告(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报价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5)报价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6)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正本中承诺须为原件。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行政处罚、列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三项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没收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报价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报价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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