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远程整型系统(2个子项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远程整型系统(2个子项设备)招标人为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远程整型系统(2个子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
| C1100000096008221018001 | 称重装置 | 4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设备加工,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的指定日期内按时到货,1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600.00 | |
| 整型机构 | 4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设备加工,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的指定日期内按时到货,1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www.gsxt.gov.cn网页截图为准),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截图为准)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是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拟投标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或特许经销证明文件。拟投标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 23时30分00秒至2021年12月24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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