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CS)2021-096号
项目名称:鼓楼区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优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号1:
1.对鼓楼区“信易+”场景评估。需对五个“信易+”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相关案例成效作为佐证材料;
项号2:
2.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要求,协助提供至少5个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文件、分级分类结果、数据案例;
项号3:
3.诚信宣传报道。协助开展多种信用宣传活动,并在“信用福州”平台发布5篇信用动态和1篇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项号4:
4.提供各类信用报告30份用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和资质审核五个领域,形成数据案例作为佐证材料,每个领域6份。
5、交付内容:
项号5:
5.1鼓楼区“信易+”场景优化
结合鼓楼区实际,设计5个“信易+”项目方案,并产生数据,形成具体应用案例,达到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项号6:
5.2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结合鼓楼区实际,对至少五个行业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文件进行评估,并购买信用报告和信用分级分类证明函,达到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项号7:
5.3诚信宣传报道
加强我区的诚信宣传,在信用网站、省级以上媒体发布5篇以上宣传报道。
项号8:
5.4鼓楼区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信用报告的应用
结合鼓楼区实际,针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5个领域出具共计30份信用报告,达到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6、违约责任
项号9:
6.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须支付采购人合同款的10%作为赔偿。
项号10:
6.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须支付采购人合同款的10%作为赔偿。
项号11:
6.3服务完成后,若成交人未按采购合同要求提供足量数据、案例及信用报告,将视为违约,扣除合同款的5%作为赔偿。
项号12:
6.4 报价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报价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报价人应赔偿该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本项目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1日 至 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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