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2017年“三起来”——沼气站煤改电增温补温项目(第一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2017年“三起来”——沼气站煤改电增温补温项目(第一包)
项目编号:BJHT-1707-DA0164
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24号
联系方式:邬女士 010-893554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包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93.192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审定的金额为准。房山区沼气站加温煤改电工程: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上中院村沼气站、窦店镇窦店站、张坊镇片上村站,利用罐体内原有盘管换热装置,安装空气源热泵加热设备为沼气发酵罐提供热媒,替代燃煤锅炉装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生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投标单位的已取得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经国家认定的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在线生产成品抽检检测合格报告。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07月05日-2017年07月04日)针对空气源热泵的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 投标人须提供-20℃低温检测实验室能力评定合格证书(复印件);8.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9.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10.投标人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不接受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代理。11.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3.投标人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地企业进京施工备案许可证;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两方企业组成,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提供正本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3.1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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