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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潭头镇七宗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EPC
2021-12-21
  • 项目名称:高州市潭头镇七宗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EPC
  • 项目编号:JG2021-1460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 9时30分~2021年12月27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8.9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49.9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设计单位须具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设计、勘查)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②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须具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市级或以上地质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勘察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相关专业指:勘探、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地质与文水地质、岩土工程、物化探、结构专业、水工环等);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3.4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⑵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勘察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相关专业指:勘探、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地质与文水地质、岩土工程、物化探、结构专业、水工环等);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2日 8时30分 - 2022年1月12日 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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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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