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RC(ZC)-2021-055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NXRC(ZC)-2021-055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816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81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
1 |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一批防护装备,主要内容包含(4G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防爆盾牌、防爆头盔、警用多功能防爆叉、多功能抓捕器、肩灯等),具体内容、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816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须提供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文件);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须提供开标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④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⑤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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