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FJGC[TP]2021002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外围设备、互联网庭审改造、法庭录像存储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A020299-其他办公设备 | 其他办公设备 | 1(批) | 否 | 1. 硬件配置:双CPU,≥32G内存,150G以上intel SSD。 2. 配置双口8Gb FC卡。 3. ≥24盘位存储主机。 (详见谈判文件) | 1137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信用记录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供 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2)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描述:是指提供具备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至 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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