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2局南沙万顷沙、14局珠海市泵站改造、18局深圳光明大街、22局镇龙站、24局博贺港铁路、25局深圳地铁16号线(钢材、柴油)
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2021-70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沙区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WQS-2施工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沙区万顷沙工程WQS-2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财政出资,本项目所需的 柴油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珠海市泵站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南湾B-香工园泵站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光明大街(光侨路—华夏二路)市政工程Ⅱ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光明大街(光侨路—华夏二路)市政工程Ⅱ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镇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镇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新建茂名东站至博贺港区铁路站前工程BHGSG-1标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茂名东站至博贺港区铁路站前工程BHGSG-1标工程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50%:5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本招标项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50%,政府5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沙区万顷沙工程WQS-2标项目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开发区万顷沙镇,中铁十二局承担WQS-2标段10个子项的全部施工任务,中标价17.7亿元。主要内容包括:WJ号路一期1.101km、十涌西路2.248km、九涌东路2.185km、银藕路(规划已取消)、红莲路改扩建道路工程1.7km共5个市政道路工程,1#桥(银藕路跨九涌157m)、红莲大桥(万顷沙侧引桥+E/F匝道)共2处桥涵工程,八涌综合整治(2.5km单侧)、九涌综合整治(2.5km双侧)共2处水务工程,红莲路综合管廊共1处综合管廊。
2.1.2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泵站改造项目部位于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一体化区域香工路东侧、宝湾路南侧、保西路西侧、南湾大道北侧(科技工业园1-24号地块)。香工园泵站场地内新建泵站,采用半地下式湿式泵房,土建按远期13万m3/d一次建成,格栅间与泵房合建为一座。设备安装按照近中期8万m3/d设计,进水格栅、泵基础和进、出水管以及电气装机容量按远期13万m3/d总规模安装。同时新建DN1200泵站出水压力管219m。主要内容为新建泵房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泵站进出水管敷设、电气设备安装、现有泵站的拆除;泵站辅助用房工程自控项目(含监控)等。
2.1.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光明大街(光侨路—华夏二路)市政工程Ⅱ标段项目位于光明翠湖公园南侧,道路全长约2.284km,本次招标长度约0.884km,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51m,设计车速50Km/h。
2.1.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镇龙项目部工程概况:西北部:市场广场(占地面积:10000㎡);中部:公交车场(占地面积:8000㎡);出租车车场(占地面积:6600㎡);北部:非机动车停车场(占地面积:2100㎡);社会车停车场(占地面积11300㎡);东北部:K+R停车场(占地面积:3900㎡);西部:枢纽管理与辅助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680㎡);地下空间主要为地下一层:地下社会停车场(建筑面积:4500㎡)。
2.1.5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公司博贺港铁路项目北起广茂线茂名东站,南至博贺新港区设港前站博贺站,正线长49.842公里;益湛铁路至博贺港区铁路联络线长1.831公里;茂名东货场工程近期设5条货物线,远期预留5条货物线。全线设茂名东、林头、仙桃园、电城、博贺等5个车站。其中茂名东为接轨站,博贺为港前站,其余为会让站。初期开放茂名东、仙桃园、博贺等3个车站。全线设特大桥7座,共长10.139km;大桥7座,共长2.539km;中桥3座,共长0.110km;隧道1座长1.402km。
2.1.6中铁二十五集团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总承包一工区位于龙翔大道与黄阁路交叉口西北侧沿黄阁路至如意路,施工项目包括大运北站、龙城西站、大运站~大运北区间、大运北站~龙城西站区间。车站主体总长252.3m,净宽20.8m,基坑开挖深度约18.6~24.3m,本站设置两组风亭、四个出入口及两个中间疏散口。龙城西站车站主体总长258m,标准段宽23.2m。车站顶板覆土为4.0m,车站底板埋深为17.7~19.5m。本站设置两组风亭,四个出入口,一个安全口。大运北站~龙城西站区间,区间起止里程为K12+066.916~K12+828.585,区间长度为757.555m。区间于K12+317.785里程处设置联络通道兼废水泵房。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管理无要求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应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投标人(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应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应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总代理参与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应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同一包件不同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重要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特殊要求:
GC01、GC07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应提供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
GC02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应提供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须在业主审批的合格名录内(见附件2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
GC03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应提供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
GC04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投标物资品牌及生产厂家应在深圳地铁钢材生产厂家目录内(详见附件2);
4.2.2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应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至少需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应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1份;
(6)供货业绩:应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不同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重要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提供流动加油设备,并负责送至指定用油设备和车辆;
②特殊要求:
CY03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 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后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1年12月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28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3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4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月13日9时0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点为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下载并安装《铁建云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通过该软件编制、加密并最终生成线上投标文件递交,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7.开标
7.1 时间:2022年1月13日9时00分。
7.2 地点:电子商务平台
重要提示:开标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共60分钟,如果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由于自身原因(自身原因指其他投标人可解密而自身不能解密)解密不成功,无法显示其投标报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http://)
(2)平台(/)
(3)平台(http://)
(4)电力集采招标网(http://www.dljczb.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