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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8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总承包项目、 22局建阳建发 · 望玥里主体总包工程项目(钢材、水泥)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1-12-23

中国铁建18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总承包项目、

22局建阳建发 · 望玥里主体总包工程项目(钢材、水泥)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2021-71-1

 

1.招标条件

1.1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建设工程第三标段(亚艺街~东纬1路)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总额18.241亿元,工期24个月。业主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财政支出100%。海山大道工程是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五纵五横”的第三纵,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中部区域,呈南北走向,南起现状海湾大道,由南向北分别与海湾大道、泉东大道、东西大道、G324国道交叉,下穿秀涂铁路支线、泉州绕城高速公路后,终于黄塘物流园区的规划站前大道。该道路南起东西大道南侧亚艺街,标段起点桩号为YK6+800,北至东纬1路北侧,终点桩号为YK9+850,道路全长约3.050km。道路红线宽度70m,双向8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路内侧快车道通行7座及以下小客车设计车速100km/h,其余车道通行大型车辆设计车速80km/h,两侧设置辅道和人行道。钢材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建设工程第三标段(亚艺街~东纬1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钢材GC02包件)

1.2建阳建发·望玥里项目主体总包工程,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兆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总额26885万元,建设工期631天。建设资金来源:项目业主统筹解决。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阳建发 · 望玥里项目经理部,水泥SN01包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建设工程第三标段(亚艺街~东纬1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道路工程:主路ZK6+800~Zk7+150,长约0.35km;ZK9+550~ZK9+850,长约0.3km;YK6+854.09~Yk7+150,长约0.296km;主路单幅总长约0.946km;辅路共设置9条,总长约10.484km。
(2)桥梁工程:主线桥(ZK7+150~Zk9+550,长约2.4km;YK7+150~YK9+274.98,长约2.125km;主线桥单幅总长约4.525km);匝道桥(主线桥与既有道路东西大道交汇处共设置16条匝道,采用“涡轮+环形”的三层组合式互通,其中匝道桥14条、路基形式2条;主线桥与新规划滨湖北路及东纬1路共设置匝道桥4条,采用复合式互通立交,匝道桥桥梁工程总长约13km。);东西大道高架桥2座,总长约360m。
(3)市政道路配套设施:雨污水系统等,有关给水管道、燃气管道、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智能交通等配套工程纳入总包管理范围,但不纳入本合同段施工范围。
(4)其他:涵洞6道,总长约525m;改路、改渠工程。

2.1.2 建阳建发·望玥里项目位于南平市建阳区,项目占地53794㎡,总建筑面积约127478㎡,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8400㎡,地上建筑面积约99078㎡( 2#、3#、5#、6#、7#、15#楼为18层高层;1#、10#、11#、12#楼为9层洋房;8#、9#、13#、16#、19#楼为11层洋房;17、18#、20#楼为6层洋房,共计约89565.3㎡。底商约3750㎡、其他配套用房约3512.70㎡、主入口大门约98.44㎡、次入口大门约36.75㎡)。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包件(GC02)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招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钢筋包件投标人应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实收资本(或股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圆钢、螺纹钢、盘螺各品种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具有投标物资2018至2020年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1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可以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①钢筋生产厂品牌仅限业主指定的范围内:三钢、凌钢、首钢、三安、宝钢、唐钢、南钢、三宝,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上述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经销协议(经销证明),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产品生产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第35号《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自新政策正式启用之日起,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税率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税率,含税单价以及合同总额同幅变化;④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控股股东或重要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4.2.2 水泥包件(SN0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水泥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水泥代理商实收资本(或股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物资应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投标物资生产厂和水泥厂销售总代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投标时应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书(授权函原件)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经销协议;②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④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控股股东或重要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12 月 24日至 2021年 12月 28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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