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2019NJY-15地块住宅三期工程(4#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021-12-25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19NJY-15地块住宅三期工程(4#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1-14689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5日 0时0分~2022年1月17日 10时30分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保证金金额(万元):50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8573.18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相当于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④如中标人的设计资质仅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职工,且项目设计负责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设计负责人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6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任职以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显示的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数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8、投标人拟派的(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9.1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建筑面积大于等6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2)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工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9.2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6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注:(1)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显示的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需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数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附表3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开标时间:2022年1月17日 10时30分 - 2022年1月17日 12时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