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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能•嘉湾壹号二期N15-03地块(南区A组团)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2017-07-06
渝能·嘉湾壹号二期N15-03地块(南区A组团)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一、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渝能·嘉湾壹号二期N15/03地块(南区A组团)全过程跟踪审计
1.1.2 建设地址:该工程位于重庆北碚区蔡家岗镇。
1.2 工程范围:渝能·嘉湾壹号二期N15/03地块(南区A组团)全过程跟踪审计,详细范围见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
1.3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1.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3.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
1.3.4.中选为渝能·嘉湾壹号南区A组团咨询服务的造价咨询公司不能参与投标;
1.3.5.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别提示:外地入渝企业须按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单独提交投标单位入渝备案手续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两份(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或重庆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入渝备案登记网站截图两份(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现场核验,若选择提交重庆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入渝备案登记网站截图的投标单位应自行事先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如相关网站无投标人入渝备案的信息或显示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不一致的,其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6.工程业绩:从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有类似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业绩证明不得少于二个)。
注:所谓类似工程指开发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建设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型办公楼、酒店、商业项目。
1.3.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师资质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的审计经验,且为本单位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有类似工程结算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业绩证明不得少于二个)。
1.3.8.主要管理人员: 为南区A组团全过程跟踪服务的管理人员中持有效证件的全国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全国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1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
1.3.9.信誉要求
A.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B.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C.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1.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时间安排及招标人地址
1.4.1 招标时间安排
1.4.1.1 招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6日上午9:00-7月13日下午5:00前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79元(必须以公司名义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报名申购招标文件时缴纳。
1.4.1.2 递交质疑截止时间:20177 17 日10:00;
1.4.1.3 答疑截止时间:2017 7 20 日16:00;
1.4.1.4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月27日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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