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委托,对(重招)济南炼化招标-xubing.jnlh-20211125-航煤加氢压缩机节能改造-压缩机配件所需压缩机配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231A/B-4907-17887-B2 2.项目内容:(重招)济南炼化招标-xubing.jnlh-20211125-航煤加氢压缩机节能改造-压缩机配件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往复压缩机配件 | 1.00 | 批 | 包-B2-往复压缩机配件(无极气量调节系统配件))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1月31日、中石化济南分公司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价中予以扣分。 2.投标商需承诺所提供配件与原系统完全匹配兼容,可进行完全互换。供货时需出具制造商的代理授权及渠道供货证明(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设备不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盖章签字)并满足《济南分公司C-25-3型联合压缩机节能改造技术要求》中条款,不接受偏离。 4.供货商需承诺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盖章签字)。 5.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在评标时必须具有制造商一级(指制造商直接授权)长期(一年及以上)代理授权书,并提供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家投标人,如同时授权给多家投标人,则多家投标人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6.本次无级调量配件为在用进口品牌的日常维护备用件,投标商(原厂配件)提供原品牌代理授权或提供石油化工行业不少于三家同类备件(非整套无级调量系统)国产化成功替换的使用业绩(需提供技术协议、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00时至2022年1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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