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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辅助技术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2021-12-27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辅助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294-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大连、河北保定

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辅助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250t /d,设3条750t /d垃圾焚烧处理线,配置3套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处理方式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布袋除尘,配置1台60MW汽轮机、67MW发电机。计划于2022年05月31日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投产。

阜平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厂区总用地面积:42855.6㎡;机械炉排焚烧炉:2×300t/d;单锅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2×25.8t/h, 6.4MPa(g)/450℃;烟气净化处理线:2条(SNCR脱硝+旋转雾化器半干法脱酸+氢氧化钠应急喷淋+干法脱酸(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SCR脱硝+烟囱);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12MW汽轮机+1×15MW发电机;接入系统电压采用35kV线路接入电网。计划于2022年05月31日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投产。

2.2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辅助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2.3计划工期: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 5月31日。2.4项目地点:辽宁大连、河北保定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18MW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12 月27 日 9:00起至 2022年 1 月 4 日 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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