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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12-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1-047-2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安全服务

1(项)

240000

 

240000

24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七)其他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保安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至 2022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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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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