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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宁德市第一次全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市级任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1-163

项目名称:宁德市第一次全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市级任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1

1-1

宁德市第一次全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市级任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1项

28.4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能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的供应商参与。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海洋水文、海洋气象,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至 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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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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