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龙县第二水厂工程(水厂部分)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项字【20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卢龙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统筹债券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稳压井及预臭氧接触池,地上1层,建筑面积236.67平方米;混凝沉淀车间,地上2层,建筑面积2782平方米;过滤车间,地上2层,建筑面积2086.58平方米;清水池,建筑面积1800.23平方米;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地上1层,建筑面积692.34平方米;加氯加药间,地上一层,建筑面积462.25平方米;排水排泥调节池,建筑面积51.22平方米;排泥水处理车间,地上2层,建筑面积1012.13平方米;围墙813.93米,总图厂区土石方道路铺装管沟井绿化,装饰装修以及配套的电气、水、暖通、自控、工艺等内容。综合楼、附属用房、门卫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电气、水、暖通等内容。卢龙县第二水厂工程(水厂部分)二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综合楼、附属用房、门卫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电气、水、暖通等内容。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2773.49㎡,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8m,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独立基础;附属用房建筑面积913.26㎡,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3.03m,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独立基础;门卫建筑面积32.7㎡,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5m,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独立基础。
2.2建设工程地址:G1京哈高速北侧,香格里拉酒业西侧;
2.3合同估算价:120.61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和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日08:30时至2022年1月 7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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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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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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