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龙县第二水厂工程(水厂部分)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项字【20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卢龙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统筹债券及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卢龙县第二水厂工程(水厂部分)二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综合楼、附属用房、门卫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电气、水、暖通等内容。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2773.49㎡,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8m,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独立基础;附属用房建筑面积913.26㎡,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3.03m,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独立基础;门卫建筑面积32.7㎡,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5m,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独立基础。
2、工程建设地点:G1京哈高速北侧,香格里拉酒业西侧
3、计划工期:272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1.3 招标范围
按要求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资格要求
1.4.1.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4.1.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年12月1日至今完成的一项装配式建筑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招标文件的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日08:30时至2022年1月7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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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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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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