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BTJY13GCGK2022008)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0】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5559.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5558.9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三师新星市二道湖工业园区规划区域内 3.工程规模:拟建道路总长度:5666.4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BTJY13GCGK2022008-01-01 |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 | 22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或其他监管平台的无在建工程截图或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自治区外企业投标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企业信息报送;项目经理须为报送人员且报送岗位与拟担任职务相符。 3.其它要求: 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类似结构、规模不少于3500万元、类似使用功能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有效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两年(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②投标人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③投标人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④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应具备岗位证书及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分公司不得报名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1月10日 00:00:00至2022年01月15日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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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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