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008/027-19185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建筑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交审批的集中采购立项计划,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采购,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合同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项目部签订。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至江安河北绕城高速两侧各500米范围中的内侧,本标段为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东、西片区)一期、(南片区)二期社会合资合作方接待寺立交至江安河北标段,施工区域为南北方向江安河北至接待寺立交,东西为绕城内侧至江安河为界,跨2区(双流区、武候区)、2镇(双流区九江镇,武候区望江路镇)及3个居民社区(双流区九江镇通江社区、九江镇马家寺社区、望江路镇望江社区)。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一二级绿道及附属、绿化景观、特色园区、林盘院落、二三四级驿站建筑、景观桥梁工程等内容。
工程建设期为12个月.
2、招标范围:
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东、西片区)一期、(南片区)二期社会合资合作方接待寺立交至江安河北标段部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预计需求总量2.8万m3。
3、采购数量:
3.1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主要规格为C10-C40。数量如下表所示: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及结算单位 | 商品混凝土总量(万m3) | 备注 |
|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项目部 | 2.8 | 规格型号及对应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 |
3.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3.3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19年8月至项目工期完工(计划工期12个月、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成都市绕城高速两侧环城生态区范围
6、交货方式:泵送至招标人指定工地浇筑仓位。泵送机械为汽车式混凝土泵车或车载式混凝土输送泵或油动式混凝土输送泵。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指派的专人“驻站”,对中标人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300万,持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6年7月至今)商品混凝土 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最少在壹佰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具有近三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投标人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至招标人施工现场的实际运距不得超过30公里。
1.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7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