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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2016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鸡冠区二期)公厕工程--铁电街、文化路公厕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7-17
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鸡冠区二期)公厕工程--铁电街、文化路公厕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鸡冠区二期)公厕工程--铁电街、文化路公厕工程

项目编号:JR-(竞)-2019-字653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网站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为:http://shixin.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查询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以上所有人员均要求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同时提供项目经理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是否能够承担该项目(费用自理);由甲方出具现场勘查确认证明书,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踏勘确认证明书(踏勘时间2019年7月18日下午14:00过时不候)。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7月17日 09:00至2019年07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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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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