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等区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等区域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东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等区域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面积约1.1万平方米;龙子湖区域尚德街中道部分区域,面积约5400平方米。 2.5 项目估算价:约65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450万元,二标段约200万元。 2.6 工期及养护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养护期:竣工验收后一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两个标段。 2.8.1 一标段: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等区域绿化工程一标段施工,位于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绿地,绿化总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园建及配套等工程的施工及养护; 2.8.2 二标段: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等区域绿化工程二标段施工,位于龙子湖区域尚德街中道,绿化总面积约为54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园建及配套等工程的施工及养护。详见其他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等区域绿化工程一标段施工;002 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等区域绿化工程二标段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等区域绿化工程一标段施工;002 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陇海路东北角等区域绿化工程二标段施工: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取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原件扫描件)。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原件扫描件)。
备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园林绿化、林业、风景园林、市政公用工程、园林、城建(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专业。
3.4 业绩要求:
3.4.1 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3.4.2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8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未存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7.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1月14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01月20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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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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