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廊坊供电公司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电力设施委托代维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2017-07-06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廊坊供电公司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电力设施委托代维项目 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电力集采招标网   能源   河北   2017-07-06
招标编号:LFGDGS-2017-07-PDDW-KJZB
1.概述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服务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包编号、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见附件“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方面,凡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有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提供持续增值服务的能力。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专用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招标需求一览表”。
3.3其他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6日至07月12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40-16:30时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