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19年7月纯电动静音发电车整车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可前来参与比选申请。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19年7月纯电动静音发电车整车采购项目。
1.2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3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
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比选人内部规范要求。
1.5比选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19年7月纯电动静音发电车整车采购项目,本项目拟采购符合技术规范书中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的纯电动静音发电车整车4辆。具体工作内容及完成标准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比选结果适用范围解释权归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所有。
1.6项目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预计投资含税金额72万元。实际规模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具体情况为准。
1.7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至低,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价格分高者优先,价格分相等服务分高者优先。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比选人确定综合排名第1名为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8采购结果有效期: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方式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比选后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申请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2.1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或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应达到500万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审查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比选申请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查比选承诺函)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的比选申请,若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比选需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汽车销售代理合同扫描件或制造商颁发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扫描件。
2)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比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3)同一品牌的产品(整车)不允许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若为代理商参加比选审查汽车销售代理合同或销售代理授权书;若为制造商参加比选则审查制造商资格声明。)
2.4比选申请产品主体部分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并具备有效的认证证书。(审查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国内通信行业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被执行人名单的;
11)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审查比选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2.6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审查比选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比选。(审查比选承诺函)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7月17日09时00分至2019年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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