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GY)002972
项目编号: NXZC-2021-089号
项目名称: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2152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152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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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1525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1525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中标后签订两年服务合同。服务期限: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数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等,合同期内如遇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按照调整后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相关信用记录)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1-19 16:36:48 至 2022-01-26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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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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