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隧道局北京公司水沟预制件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由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萍乡市政项目工程所用水沟预制件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一公局集团隧道局北京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萍乡市政项目转体桥:萍乡市中环北路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为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中心城区,项目全长12.15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道路总宽为26m,道路横断面按50米红线总宽度控制,采用绕城快速通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60km/h,双向六车道。全线路基挖土石方227.262万方、路基填方141.434万方,大桥2200.36m(7座),框架桥1座,涵洞16座(箱涵6座、10座圆管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要求注册资金大于200万元(含);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3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能根据项目提供计划正常供应材料进场,在月使用材料高峰及年使用材料高峰能保证现场生产不耽误施工,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试验室要求。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20%以上垫资能力,至少无息垫资2个月。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8其它条件: 甲方视业主计量支付情况及时为乙方拨付;每期结算金额10%作为质保金,待合同终止2月后无息返还。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需登录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于2019年07月18日至2019年0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午15:00整,通过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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