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榆能化氮气脱CO催化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1-12-H364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榆能化氮气脱CO催化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氮气脱CO催化剂为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密度聚乙烯装置所需材料,采购总数量的实际装填体积不小于19.1m3,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氮气脱CO催化剂的装填体积,根据所投产品的堆密度计算“吨”数量,并按照“吨”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数量(吨)即为合同数量。产品正式交付前的一切损耗均由卖方承担,且卖方需考虑运输、还原、装填损耗和装填沉降收缩性,要确保一次性实际装填体积不小于19.1m³, 并对此做出承诺。
若实际装填数量超出合同数量,卖方免费供应缺少量,但按照合同数量结算;若实际装填数量少于合同数量,据实结算,剩余货物卖方无条件接受退货。到货验收时,将以用户的榜单为准,总净重不含包装物重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母公司营业执照及母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3.4所投产品为境内企业生产的,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公司、或生产厂家母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产品销售公司投标。其中销售公司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其与生产厂家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投产品为境外企业生产的,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机构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唯一授权书。其中销售机构开具授权书的,须提供其与生产厂家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
3.5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境内销售业绩。提供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授权方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所投产品境内销售业绩合同文件及对应的至少一页发票(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3.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一失信交易商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2年1月21日到2022年1月27日。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 27日,登陆平台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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