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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2-01-24

招标编号: CRCC-CDJC-2021-55-1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中铁十 八 局 集团有限 公司 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 项目 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共同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占5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泥、柴油 采购进行 二次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 项目 , 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县)。合同金额25.5亿元,合同工期71月,开工日期:2021年10月,竣工日期:2027年8月。主要工程: 路基2段0.56km,特大桥2座2.879km,隧道1座8.77km,长水机场站明挖段0.444km,正线无砟道床28.2铺轨公里、站线无砟道床3.7铺轨公里 。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 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 7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8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 21 〕 2 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 1 水泥

(1)营业范围 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 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 要求 :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水泥 100 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 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 9 -20 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 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 要求 :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 CMA或CAL或CNAS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 要求 :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 要求 :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期 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 其 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 唯一 授权函原件 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 2 柴油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等相关资质;

(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 9 -20 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或CAL或CNAS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签约/中标通知书或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 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 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平台(网址:www.)进行注册登记后,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 2 1 24 日9:00至 202 2 1 28 日21: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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