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庞家佐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庞家佐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1】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阳县,庞家佐镇辖区内北团丁村、大兴庄村、东团丁村、西归还村、西团丁村、南归还村、北归还村7个村庄。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污水管网、道路硬化、人行道铺装、绿地植被、路肩、切坡护坡砖墙、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游园广场、坑塘治理、主街道墙面粉刷、墙体修饰、村庄标识、路灯照明等设施的建设。
2.1.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高阳县庞家佐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所有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负责施工阶段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满足该项目工程的设计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1.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 29 日09时00分至2022年02月 09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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