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 长乐镇污水厂(二期)工程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调试
招标编号:0733-22090237
1、中国政府已从新开发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新开发银行贷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 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长乐镇污水厂(二期)工程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调试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所有新开发银行成员国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机构)受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合同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合同包号 | SZ-CW-5 |
资金来源 | 新开发银行贷款 |
工程内容 | 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长乐镇污水厂一座,建设总面积为20亩,处理规模为0.8万吨/日,厂址位于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构(建)筑物、辅助设施、辅助道路的土建、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设备及工艺调试)等。原长乐镇污水厂到本次新建污水厂的污水管连接和构筑物内设备配套的管道及阀门等附属配件,所有电气、自控、仪表和监控设备及按钮箱,以及设备连接的电缆光缆,敷设的线槽和钢管等都属本次招标范围由设备单位供应并安装。 投标人须提供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所需的配件,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及施工图纸。 |
合同期 | 18个月(需满足环保验收条件)。 |
缺陷责任期 | 设施(或其任何部分)完工验收日期起七百三十(730)天或设施(或其任何部分)运行验收日期起两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
3、本次招标为公开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开发银行采购政策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招标公告列明的招标代理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14日每天(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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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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