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常乐镇思乐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沙坡头区常乐镇思乐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巷道绿化带整治58725平方米,入户道路硬化10980平方米,压花路面10134平方米,铺设道牙20226米,拆除旱厕772个等。
2.2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常乐镇思乐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2-16 08:00 至 2022-02-23 18: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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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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