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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开发区河道问题排查及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7-07

济宁经济开发区河道问题排查及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呈祥大道与嘉诚路交界处向北二公里
   联系方法:(0537)Tel:6991099;Email:jkqnyzx@163.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1号
   联系方法:(0537)Tel:5286099;Fax:5286099;Email:sdzczp@126.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河道问题排查及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JKGP-2017-CG-CS0052
   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G03其他服务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济宁经开区河道问题排查及综合整治项目,对区管的老赵王河、洙赵改河、老牛头河、幸福引河、杨坡洼引河、金马河左岸等6条重要河道(总河长约29.6km),进行问题排查工作,按照“系统治理、一河一策”的要求,编制6条重要河道综合整治方案。
 四、项目预算:17万元,其中,预算资金17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9、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17年7月7日14时0分至2017年7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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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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